在车祸发生之后,即便认定全责方并无过失,亦无需支付折旧费用。
即使对方循法律途径提起诉讼甚至向法庭提出折旧费索赔诉求,其主张仍难以获得法院的全面支持。
若车祸导致车辆遭受损失,则可要求全责方承担维修义务,以此将车辆复原至事故前的状态;
如车辆已无法修复,对于严重受损的车辆,应视为报废车辆处理,随后便可要求全责方根据车辆的实际价值予以相应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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