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代理合同中涉及到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类:
在代理关系存续期间,如若代理人未能按照代理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和范围去执行其应尽之职责,并由此造成了被代理人经济上或名誉上的损失,那么该代理人则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当代理行为存在以下情况时,将被视为无效:
首先是代理人与第三方恶意串通签订的不利于被代理人权益的合同;
其次是代理人擅自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签订的合同;
最后是代理人擅自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本人代理的其他相关人员签订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