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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款打多了不还违法吗

拆迁款打多了不还违法吗
欠债还钱且按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诚信守则,将这种靠自觉遵守就会完成的事情变成由法律来执行,两方对簿公堂,终归会有一些伤感情,但在维护各人权益面前,法律会是我们追回欠款的最后手段,也会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以在债权诉讼时效内进行债权追讨,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2024-05-11 15:05:41 已帮助14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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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款打多了不还违法吗
在评估个人面临的具体拆迁状况以及所遵循的政策时,我们需要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
依据这些规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主要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这三种形式。
若所在地区的拆迁政策明确规定被征迁户可以自主选择上述任一种方式,那么各位便可依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做出决定。
例如,若您原本所住房产价值较高,而拆迁方仅提供一至两套房产作为补偿,显然无法满足您的需求,此时,拆迁方通常会额外支付相应的货币补偿。
反之,若拆迁政策规定只能采取产权置换的方式,则可能不会再给予货币补偿,或者仅提供货币补偿而无房产分配。
无论如何,拆迁补偿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如发现拆迁方存在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一般而言,拆迁过程中都会提供安置住房并给予一定数额的货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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