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币补偿法,它是在进行专业的估值并依据相关法规生成合理的补偿金额后,将此金额用于对被征收之房屋进行相应补偿的方法。
2、产权调换法,这是指将异地或者原址重建的新房与被拆毁的旧房进行产权交换的一种方式。
3、结合型补偿法,这种方法允许被拆迁人根据自身需求自由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既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甚至可以将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