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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法定情形有什么离婚能委托吗

离婚的法定情形有什么离婚能委托吗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5-11 09:25:31 已帮助22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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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法定情形有什么离婚能委托吗
当存在下列情况时,经过法院调解未能取得显著成效的,法庭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做出离婚判决:
包括重婚行为、与其他异性维持较为亲密关系、频繁施加家庭暴力、由于感情疏离导致分居时间超过两年、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或者遗弃、长期沉迷于赌博或吸食毒品且屡次教育仍未改正等恶劣行径。
在离婚案件处理过程中,原则上是不允许委托人代理的。
然而,在涉及到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无法亲自表达意愿,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出席法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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