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享有复印病历资格的人员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首先是患者本人,或者是患者本人亲自委托的代理人。
其次是已经去世的患者的法定继承者或其所指定的代理人。
对于申请复印病历的患者本人来说,必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作为证明,而作为患者代理人的人士,则需同时提供患者与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能够证明代理人与患者之间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