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所谓“违章建筑”即是那些未能取得合法建造权的建筑物,因此,这些建筑在法律层面上得不到任何保障与支持。
对于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自然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款,不仅如此,依据严格的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甚至有权对这类违法行为处以相应的罚款。
然而,若此类建筑是由于当地政府实施的某些临时性政策所导致的违法建筑,同时又是家庭唯一住房,那么,该违规现象的发生便具有其正当性。
这样的情况下,便无法简单地将其判定为违章建筑。
当面临拆迁或拆除时,不仅应给予适当的补偿,更应该按照法定的标准全额予以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