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是否已经构成了销售假药罪时,并不一定要求确实查获了假药。
然而,若能从案件中发现其他充足的证据,并能够达到了排除合理疑虑的证明标准,便可以施加相应的刑事惩罚。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可以参考的有力证据包括销售假药所开具的发票、账册、会计凭证、储蓄账户及其资金收支记录、销售合同以及产品的出入库单据等等。
此外,假药的宣传材料、使用说明以及广告等也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律图刑事律师平台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