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道路交通意外中遭遇到了无理取闹的人,当事人有权选择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处理,亦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但在双方未能达成有效协议或调解书产生法律效力后仍未得到有效遵守时,当事人便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