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贷双方签署的借据已经超过法定时效期间,可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妥善处理,在此基础之上就原有债务问题达成新的还款协议。
然而,当双方无法顺利展开协商或未能就某些关键条款达成共识时,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发送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若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进行签字或加盖公章,则应被视为对原债务的再次确认,从而使得该项债权债务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