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离婚协议就具备了法律认可的约束力和实效性:
首先,在签署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必须是基于真实意愿表达的;
其次,协议的具体条款不能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规范以及不得对第三方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最后,签署协议的当事人需要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只要以上几点得到充分满足,并且在签署过程中得到双方的签字确认,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便具有了法律上的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书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法律效力: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内容涉及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