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贷款的本金及其合理利息必须予以清偿,但是对于超出合同成立之时起至一年期限内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以上的利息部分,则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如若年利率超越了这一界限,即视为高利贷行为,这部分债务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在此情况下,贷款人有权拒绝支付超额利息,且贷款平台若试图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利息权益,法院亦不会给予支持。
反之,若借贷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所约定的利率并未超过合同成立之时起至一年期限内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那么当出借方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时,人民法院将会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