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抗税罪这一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进行了详尽的法律界定。
其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该罪行侵犯的客体主要为国家税收管理的相关制度以及从事征收税收业务活动的税务工作人员的人身权益;
其次,就客观层面而言,抗税罪的实施方式通常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暴力或威胁等手段来阻碍他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
再次,从法律角度来看,抗税罪的主体应为负有纳税义务及扣缴税款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
最后,从道德伦理的角度出发,抗税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国家税收遭受损失而仍然为之,且这种行为必须是出于其直接故意的心态。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