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妇在共同度过六载春秋之后选择离异时,法律将依照如下标准来裁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童,一般会交由母亲抚育,但若母方因法定原因而无法尽到抚养义务,该孩子方可随着父亲生活;
至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孩子,则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其抚养事宜,如协商无果,则需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等诸多因素,以公正合理的方式妥善处理这一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