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网络借贷之名,请求申请人提前缴纳所谓的“资金验证费用”、“保险费用”或是“押金”等名目繁多的额外费用,蓄意制造出虚假的银行流水单据,让您误以为已然获得了所有借款的全额,进而借机宣称您构成了违约并强行要求您立刻归还“超额借款”。
此类行为便属于典型的套路贷形式,其中可能也包含着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等不同类型的刑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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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