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首先,倘若行为人蓄意毁坏易燃易爆设备,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但尚未引发严重后果时,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其次,当行为人恶意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导致严重后果发生,则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