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对于口头上所进行的性骚扰,受害者是有权利提起诉讼的。
在法律层面上,如果有人违反了他人的意愿,通过言语或者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那么受害者就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行为人提出民事赔偿的要求。
同时,政府部门、企业、学校以及其他各类社会组织都应该采取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包括受理投诉、展开调查并进行妥善处理等环节,以此来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上下级关系等因素进行的性骚扰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