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贪污受贿辩护专题 > 贪污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认定的,法律上如何认定

贪污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认定的,法律上如何认定

贪污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认定的,法律上如何认定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5-06 18:50:28 已帮助136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贪污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认定的,法律上如何认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贪污犯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首先,对于贪污数额较小的情况或具有其他较轻情节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罚金的法律责任;
其次,若是贪污数额巨大甚至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犯罪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样需要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法律后果;
最后,若贪污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么犯罪者将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贪污行为多次发生且未经处理,则应按照累计贪污数额进行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