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挪用公款多年之后仍可追究责任,但需受限于追诉时效。
在法律层面,国家公务人员倘若借着职权便利私自挪用公款用于不法活动或营利活动,或者擅自逾期未将公款偿还,即构成挪用公款罪名。
挪用公款罪的法定最高刑期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者,经过五年限期将不再予以追诉;
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者,其追诉时限则长达十年。
2、根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犯罪行为经过以下期限将不再被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者,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者,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经过十五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