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疑是这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盗取他人的公私财物,其金额达到一定规模或次数较多,包括诸如入室盗窃、携带凶器进行盗窃以及偷窃等行为,将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留或相应的限制自由,同时须缴纳罚金;
若盗窃的财物价值更大或者涉及更为严重的情节,将导致犯人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刑期,甚至更重,同样需要通过缴纳罚金或没收财产来解决处罚问题。
2、对于所有权受到侵犯的公私财物,其价值达到一千元到三千元之间,整治三万元到十万元之间,以及价值三十万元到五十万元之间的情况,均应被理解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六十四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范畴。
各个省级行政区内的高级人民法院与检察机关则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结合具体情况,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确定地方执行的具体数值标准,同时向最高法及最高检提交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