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期限原则上应在九个月内完成。
通常情况下,侦查羁押期为两个月,但经过上级检察机关批准可予以延长一个月;
对于重大且繁琐的案件,须得省级检察机关批准方可再度延长两个月;
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刑罚的严重犯罪案件,需要经省级批准或者决议再次延长两个月的羁押期。
检察机关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应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最晚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而人民法院在审理各类公诉案件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判决宣判,若有特殊原因无法如期宣判,则需上报最高院延期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