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情况均可能被归为抢夺罪范畴之内:
首先是行为人为达到某种目的,趁他人毫无防备之际,在瞬间出其不意地对财物实施有形力,使他人无法及时有效地作出抵抗,从而成功获取到了数额较大的财务;
其次,虽然没有实际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但是行为人却反复多次实施了抢夺这一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抢夺行为必须要以公共形式进行,但并不意味着需要在无数个陌生人或者大众面前实行斜夺行为,而是强调于公开场合中夺取财物。《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