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死亡赔偿的金额,我们可以理解为在一次性的基础上补偿二十年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且这一赔偿金额具有一定的固定性,具体数额则根据受诉地法院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基准进行衡量。
其次,对于受害者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赔偿,需考虑其年龄因素。
如若受害者年龄超过六十周岁,那么其年龄每增加一岁,相对应的赔偿期限便会相应缩短一年;
至于年龄超过七十五周岁的情况,其赔偿期限将被限定在五年内。
最后,需要着重强调的是,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对象并不仅仅局限于受害者的剩余寿命,而是在一定程度上涵盖了其生命中的全部价值。
然而,如果受害者年龄过小,那么其赔偿期限可能仅有二十年;
而对于年龄较大的受害者来说,其赔偿期限则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缩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