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领域,若有人故意捏造虚假债权债务关系并据此提出法律诉讼,那么就触犯了我国刑法中的“虚假诉讼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具体条款,这种以虚假事实为前提的民事诉讼行为,如果严重干扰了司法程序的正常运作,或者给他人的合法权益带来了严重损害,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且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会面临罚金的处罚。
对于单位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情况,单位将会被判处罚金,而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也将按照前述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罚。
如果存在第一款所描述的行为,且这些行为还涉及到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等问题,那么还将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按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此外,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那么将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如果同时还构成其他犯罪,那么也将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