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征收人决定选用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时,市政府及县级政府有义务提供相应的房屋供其进行产权交换,同时需要明确计算并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之间的差异分歧。
此外,被征收人还可另行选择货币补偿的方法作为替代方案。
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费用的计算标准(针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租赁者),有以下详细的公式提供参考:
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若未提供周转房则需支付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出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非住宅性质的房屋因停产、停业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是共存,缺一不可。缺一属于违法,这也是维权的关键时间节点。我们这里要注意置换房屋是有一定的风险,我们要考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