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致害他人身体导致轻伤的纠纷中,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涉案人员可能会被评定为故意伤害罪犯。
而至于量刑的轻重则要依据涉案严重程度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一般而言,该类案件判决结果往往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这样的处罚。
然而需注意的是,对于16周岁以下尚未完全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来说,如果他们从事了对抗性冲突并造成轻伤后果,那么他们将不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在年满16周岁但未达18周岁这个年龄段内犯罪的年轻人来说,由于其已经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因此,他们面临的惩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与普通成年人犯罪相比较进行相应调整。《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