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欠债人长期拖欠款项的事宜时,债权人可从多个途径寻求解决:
首先可以尝试与欠债人进行沟通协商;
其次,可以寻求调解机构参与,以调停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
另一个可行的方式是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裁决;
此外,债权人亦可向司法机关申请发出支付令,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所作出的强制债务人履行特定付款义务的法律文书;
当然,若债务人对支付令持有异议,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判决书生效之后仍然未能得到及时还款,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欠款人违反上述任何一种规定,都将被视作“拒不执行决定”,构成严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