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征地补偿费用主要涵盖三个方面: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具体来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依据所征耕地在征收前连续三年的平均年产值,按一定倍数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这两个补偿项目的最高倍数为三十倍。
然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的相关规定,这个上限已有所突破,超过了三十倍。
至于拆迁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指出,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其金额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土地管理法》第48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