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敲诈勒索公有和私人财产的犯罪行为中,存在着三种不同程度的犯罪金额区间划分标准,分别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
其中,“数额较大”的临界线为两千元到五千元人民币之间;
“数额巨大”的额度为从三万元人民币开始直至十万元人民币止;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的上限则设定在三十万元人民币到五十万元人民币之内。
敲诈勒索罪行的主要特征在于,犯罪嫌疑人通过预谋并即将实施的侵害行为,针对所有者或持有者对其所拥有的财产进行恐吓威逼。
此类威胁可以针对财产的所有人或持有者本人,也可以针对与其利益相关的其他人员。
威胁的手段多种多样,既包括当面威胁,也包括非现场威胁,即那些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实现的口头威胁。
在主观意识上,本罪的行为人往往怀揣着明确的意图,坚定且明确地希望通过非法手段强行占有他人的财产。
然而,如果行为人并无这样的愿望,或者其申请财产的目的合法公正,例如债权人为了追收长期拖欠未偿还的债务,而采用带着一定威胁成分的话语来敦促债务人加速偿还,那么这种行为就不能被判定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