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该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问题。
如果要在支付赔偿方面保持公正性和透明度,我们需要明确车主是否对该次造成的损害负全责。
其次,为了避免事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我们还应当了解车主是否购买了足额的汽车保险作为保障。
此外,我们也要注意调查保险公司的赔偿数额是否足以覆盖此次损失,这对于后续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通常来说,如果保险确实能够满足赔偿需求,那么车主便无需先行垫支任何费用;
但是如果保险金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这时就必须进行协商解决,车主最好能预先支付一部分费用,为未来顺利达成共识解决问题打下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