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年龄并未受到任何限制,这就意味着即使是未成年人也有机会担任公司的股东之位。
然而,由于未成年人被法律视为无法进行完全民事责任承担者或是受限的民事责任人,他们的年岁和智力发展水平尚不能充分理解和处理公司在筹备及设立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事务,因此,股东权利应由依法指定的代理人来代理执行。《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