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70周岁以上驾驶员的驾驶证审验新规定如下:
若年龄已达古稀之年,便需每年接受一次身体健康状况的全面评估,且需在每个计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前往省级管理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体检,并且该机构需出具相关的身体健康状况证明书。
而对于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员,其每隔3年也需要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二条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七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参加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