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案例中,倘若当事人未能明确规定偿还责任的优先级次序,那么应遵照以下原则:
首先要偿还借款中的利息部分,再之后才轮到本金。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债权人除了应承担主要债务外,还需承担相应的利息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若遇到债务人无法按期足额偿还所有债务的情况,同时双方又未对还款顺位做出明确设定,在此情形下,人民法院将会按照如下顺序依次进行债务清偿:
(1)实现债权所需的相关费用;
(2)利息;
(3)主债务。《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