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触犯盗窃罪,将根据具体案件的各种情况,在特定范围内设定刑事处罚起点:
(1)若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在一年内实施了三次以上的入室盗窃行为,或者在公共场合进行了三次以上的扒窃行为,则可在三个月的拘役期至六个月的有期徒刑期之间设定刑事处罚起点。
(2)若涉案金额达到了巨大的程度,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就可以在三年至四年的有期徒刑期之间设定刑事处罚起点。
(3)如果涉案金额已经达到了特别巨大的程度,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就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的有期徒刑期之间设定刑事处罚起点。
2、在设定好刑事处罚起点之后,还需要根据盗窃的具体金额、次数以及手段等因素,对犯罪构成产生的其他影响进行综合考虑,适当增加刑罚量,从而确定基准刑。
3、对于盗窃近亲属财产的行为,可以适度减轻基准刑的50%以下。
但需注意,若不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