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选择购买二手房产之时,必先经历与中介机构签署的一项名为‘看房协议’的流程。
这可是一份由您即购房者与中介公司缔结的服务合同,旨在防范您和房主之间可能存在的私密交易行为,以确保中介方得以获得他们应得的佣金。
请注意,假如未能达成房屋的购买交易,那么该协议将自动失效,因为这不过是中介公司采取的一种自我保障措施,是为了防止购房者和房东发生任何形式的私下交易,进而使中介方失去其应得的中介费用。
因此,假如房地产买卖不能顺利促成,看房协议便无发挥其效力的可能性。
倘若您有撤销看房协议的意愿,可以与中介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并寻求协议解除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