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编职员工因患抑郁症而需要申请病假的规定如下所示: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者,按其在本单位服务的年限计算请假时间,服务年限低于五年者可获批最长三个月假期,大于或等于五年则最多能享受六个月的带薪病休期。
2.工作满十年后,按同样的方式计算请假时间:
服务年限小于五年者可获得最长六个月假期;
介于五年至十年之间,可获取病假九个月;
服务年限超过十年但不超过十五年,可获得最长十二个月病假;
十五年至二十年者,可获批最长十八个月假期;
超过二十年工龄者,可得最长期限二十四个月的疾病休息假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