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某人拾取并冒用他人身份证明文件在银行办理了信用卡,通过恶意透支达到损害他人名誉利益的目的时,此类行为便构成了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
由于该类行径会对身份证所有者的个人声誉及社会公众对其品德、才智、声誉、信誉与形象的综合评价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此即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所引发的后果。
在此我们需明确,名誉乃是社会对特定个体或是法人在品德、能力、声望、信誉以及形象等各个层面所给予的综合性评判。
而名誉权则是作为人格权中的一项重要权益,它赋予了人们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对自身所获取的客观社会评价进行维护和排他性剥夺他人无故干扰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