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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撤并类村庄怎么补偿

搬迁撤并类村庄怎么补偿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4-25 12:00:13 已帮助20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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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撤并类村庄怎么补偿
在中国农村地区的拆迁赔偿方案中,通常包含以下三个主要类别:
第一,货币补偿;
第二,产权置换;
以及第三,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的组合模式。
其中,对于货币补偿,专业的评估机构会根据明确的法律规定及相关业务知识,对遭受拆迁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并以此得出一系列有序且合理的多重赔偿构成。
而产权置换则根据评估方法的差异,大致具备两个核心类型。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是指基于合法程序,对被拆迁者的住房产权价值进行专业的评估,然后将新建房屋的产权价值和原住房财产价值进行等价交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则是以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为基数,在既定安置面积范围以内进行不产生差额的异地产权房屋替换作业。
最后一种新型模式,即货币补偿加上产权置换,这一方案的实施主要是由于中国城市化进程与许多其他外部客观条件的影响,导致房地产价格和土地价格大幅攀升,从而引发了许多单靠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无法妥善处理的综合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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