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信用卡被朋友刷卡消费并久未归还时,作为持卡者应首先自行偿还欠款,之后才有权向友人要求返还相关款项。
这主要因为无论持卡人如何使用信用卡,银行只会追究其责任,此外,当持卡者将信用卡借予他人之刻起,整个事件的责任就已经全然落在了持卡人肩上。
若未能及时还款,不仅将承担高额利息和违约金等额外费用,更可能对个人信誉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务必先行偿还欠款后再与朋友协商追回账款事宜。《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