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欲办理离婚手续,然而有两位年幼的孩子需要处理。
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尊重家长之间的协商结果,如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可以固定相关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进行正式离婚程序。
在实际审判中,若双方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法院通常会从缓解家庭矛盾以及保障公平性两个主要因素考虑,倾向于作出其中一方监护一位孩子的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会坚决遵循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的规则,若发现某一方存在不适宜照顾孩子的状况(例如长期染有毒瘾、沉迷赌博、感染难以治愈的艾滋病或梅毒等具有高度传染性的疾病,或者是其他严重残疾或者曾有过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径等),另一方又长期忽视自身抚养职责等类似情况,法院便有可能决定将两位孩子的抚养权均授予同一一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