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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拆迁补偿标准

天津市滨海新区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4-24 10:25:03 已帮助22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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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拆迁补偿标准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具体实施标椎包括:
首先,针对被拆除房屋本身的补偿费用或者是其重建所需的重置费用,这些款项多半用来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者的直接经济损失,通常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特点以及其使用年限来进行区分类别,然后再依据每平方米的单价展开精确计算。
其次,对于因拆迁引发的居民搬迁问题我们也提供相应的周转补偿费。
最后,出于表彰先进拆迁户的目的,也会设定适量的奖励性补偿费。
拆迁补偿的规制角度而言,可以将其划分为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这两大类别。
在城市区域进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时,则是以房屋所有权证中醒目注明的建筑总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估价所体现的价值作为唯一的补偿基准;
至于在农村区域进行集体土地上房屋修建时,补偿数额的确定是基于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是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的颁发,甚至还会参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房产测绘数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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