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即指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车辆停放规范,任意地将车辆凌乱地置于道路上的不当行为。
对于这种违规停车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如下:
1.若当事人的违章停车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关于机动车停靠和临时停留的规定,相关部门有权指出这种违法行为,并向当事人发出书面或口头警告,命令其马上下车离开现场;
2.若机动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者虽然在场却拒绝立刻离开现场,从而妨碍到其他车辆或者行人人流通行的话,上述情况可被视为第二类违法行为,涉及到的处罚会是二十元至两百元不等的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