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物权,即在他人所拥有的物品之上设立或者享受的权益,其基本内涵具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他物权乃是在他人所有物基础上设定的物权;
其次,他物权是来源于所有权,但同时又与其所有权分离开来的物权;
再次,他物权是受到特定法律条款所约束并加以限制的物权;
最后,他物权还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合同具体条款而产生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