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民间借贷既包含了合法的民事行为,也涵盖了非法的高利贷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发放高利贷,因为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范畴,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得从事此类活动。
在有关私人贷款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方面,确实存在这样的规定,即贷款人仅可收回所放贷之本金额额,以及合同订立当时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部分,高于这一比例的利息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