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撞击而至的人员伤亡并非必然构成交通肇事罪。
然而,欲使此罪名成立,必须符合以下三大要素:
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之举,交通运输过程中考量的是其在特定环节是否遵从了相关规则;
其次,本次交通事故应直接源于上述违法行为,成为承担法律责任的基础;
最后,嫌疑人事先存在的违背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应该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
此外,若严重后果并非由嫌疑人的违规行为直接引发,且其不良行为与最终结果之间不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则不再构成本罪。
在此情况下,即使存在违规行为也不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