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损害赔偿专题 > 学校侵权专题 > 民法典小孩在幼儿园受伤谁负责

民法典小孩在幼儿园受伤谁负责

民法典小孩在幼儿园受伤谁负责
学校的侵权责任是在校学生人身侵权事故争论的焦点。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教育管理关系,而非监护关系。要解决学校侵权责任问题,我们必须将落脚点落到归责原则上来,针对不同类型的校园侵权事故应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校园侵权的归责原则有两种,一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无行为能力人受到侵权,二是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收到侵权的情况。
2024-04-18 18:05:28 已帮助130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民法典小孩在幼儿园受伤谁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当儿童在幼儿园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时,令加害者负责;
若幼儿园未能充分履行其在职责范围之内所负有的保护幼儿安全的有关义务,从而使幼儿受到身体上的伤害,那么该幼儿园将必须承担与自身过失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当儿童在幼儿园内受伤是由于第三方施加的侵权行为所致,第三方需承担起赔偿责任。
然而,若幼儿园也存在着过失行为,那他们还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