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信用卡具有透支功能且年费较高,而相比之下,小额账户的年费则相对较低。
在此情况下,若未经持卡人本人同意,任何人均不得擅自为他人开设信用卡账户。
因此,因他人违规开卡导致的年费损失等相关责任与义务,不应由贵方承担。
贵方享有权利要求注销该信用卡账户,并无需承担任何年费损失。
倘若贵方的个人信用记录受到影响,例如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之中,贵方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异议申请,请求予以恢复。《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