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中国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之一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无论在其猎捕、杀害,亦或是在驯养繁殖和运输出县境等方面,均需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所规定的程序,获得国家颁发的许可证书之后方可执行。
若逾越此规定进行任何活动,那么必将构成违法行为。
情节轻微者,将会面临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所施加的行政处罚惩戒;
而情况严重者,则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