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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和留置权应该哪个优先

抵押权和留置权应该哪个优先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4-18 12:30:13 已帮助26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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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和留置权应该哪个优先
在诸多债权权益中,留置权被赋予了在偿还顺序上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的权利。
然而,我们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一特殊地位并不是无条件的。
经由法律程序进行登记注册过的抵押权,其履行顺序将优先于质押权。
而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特别留意的关键点在于,只有当抵押权已有效设立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登记注册后,它才能获得相较于质押权更高的执行优先级。
根据抵押权未完成登记注册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方的基本原则。
因此,在实际处理这些债权问题时,应遵循如下相对优先的偿还次序:
留置权、登记注册之抵押权、质押权以及未完成登记注册的抵押权。《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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