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明确要求,商业租房合同必须载明以下内容:
首先,要明确记载租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姓名或法人组织的名称,以及他们的确切住址;
其次,合同内须清晰注明商业性租赁事项,包括租赁商品的种类、数量、质量,合同所需支付的租金或其他费用;
再次,需详细描述合同的具体履行事宜,如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使用期限及方式;
除此之外,合同中还应约定若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将会承担怎样的责任,以及出现争议时应采取何种途径来解决问题等等。《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